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
安徽骏朗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:
你单位申请《包装装潢印刷企业(不含外商投资)设立、兼并、合并、分立审批》材料收悉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十二条,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及《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》第五条、第六条的有关规定。经审核,决定同意你单位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。
企业名称:安徽骏朗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姜伟
经营地址: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姑孰分园天子路88号
经营范围: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
印刷经营许可证号:346050113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: 34050252
2025年3月17日
附件:3.1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